
我知道,這時候應該拿起手機打電話給家暴中心或我完全不信任的警察,甚或是理智地請店內工作人員去阻止他。但顯然,理智和反射是完全不同層次的東西。
繼續閱讀...
事情,是這樣子的:
在我現下看書的咖啡店,本來,我是一面唸書一面漫不經心的在書寫,看書煩了寫字,寫字厭了看書。與平常看書的習慣一個模樣。
旁邊的桌子坐了兩個高中女生正聲音很小的在聊天。
店裡播放著不知名但不俗氣的爵士樂,不難聽。
總之,應該是個很適合看書寫字的夜晚。
突然,就聽見咖啡店二樓傳來好大聲好大聲的孩子哭聲。當下,第一直覺就是:不會吧!
我一向都不太喜歡別人帶小朋友去咖啡店坐的。畢竟這地方不比麥當勞。在三歲到九歲之間的小孩子,大部份是不適合到這場合的。理由一是他們根本坐不住,理由二是既然坐不住必然的會做一些活潑的事情。而這地方,畢竟不是適合那些活潑事的地方。一不甚,就是這樣。一哭,天地為之變色。
當那小鬼開始哭的第一秒,我就開始眉頭緊了起來。最討厭的狀況還是發生了,接下來大概就是做是做父母的應景式的勸小朋友不要哭,說著再哭會被警察捉走或被店長趕走的白痴對話。有良心一點的,會向環顧四週的其他人表示歉意。
結果,那小孩是從樓上被<拎>了下來。一路哭嚎著的被拎了下來。一個中年男子拎著個四歲或五歲的孩子邊咒罵邊急拎著回到一樓的位子上。
(我真懷疑那孩子的腳是不是沒有著地過。)
真是場惡夢,我想。碰到了公共場合惡劣排行榜前幾名的狀況。
愛哭的小孩加上白目的父親,惡夢。在安靜的場合遇到這狀況,惡夢中的惡夢。
”啪!”
是的!這是一個巴掌聲,很響亮的那一種,離他們最遠的我都聽的很清楚的那一種。
在我還來不及生氣之前,又是一陣叫罵聲,內容不外是恐嚇其不要再哭以及指責為什麼要打小孩子的理由。那父親在轉身去倒水前,不忘再撩下一句狠話,說要叫警察把小朋友捉走。
如你所想,這小孩哭的更大聲的。
而我的情緒,也從困擾變成了憤怒。
那中年男子在去樓上洗水間,並回來給自己倒了杯水,期間一兩分鐘內,一樓只有孩子的哭聲。沒有人聊天,也沒有人聽見爵士樂。
中年男子回到座位,狠狠地推了那孩子一把,再接著把孩子趕出了店門,恐嚇著說要將這孩子遺棄在這,再也不要帶他回家。因為,他不乖。
雖然我們離了好一段距離,也隔了道玻璃門。已經準備起身的我,仍清清楚楚地聽見那些對話,不,咒罵。
誰還聽的見爵士樂。
男子進了店內回自己位子上坐好,孩子仍被留在外頭啼哭,拍著玻璃間鬧著要進來。
(小孩子體形太小,自動門感應不到而沒有反應。)
在我還來不及去把那孩子帶進來並指責那爛人之前,那男人又氣旋式地衝了出去,一出去,又是拍打又是咒罵又是推擠那孩子。
我知道,這時候應該拿起手機打電話給家暴中心或我完全不信任的警察,甚或是理智地請店內工作人員去阻止他。但顯然,理智和反射是完全不同層次的東西。
還沒意識到自己在幹嘛,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事之前,我已經站在店門口那塊剛才孩子拍打的玻璃門前對著那爛人叫陣了起來。
辯方(那爛人)的內容大致如下:
1。我打我的小孩關你屁事。
2。小孩做錯事就是該打。
3。父母就是有管教權,怎樣。法律規定的。
4。要叫警察去叫啊!老子不怕,老子就是XX警訊的社長。
5。有本事你來教啊!這小孩就是不受教,怎樣!
控方(就是我)的叫罵內容約略如下:
1。打小孩是可恥的。
2。不管什麼理由,打小孩打成這樣就是不對的。
3。管你的大頭鬼啦,你是沒腦子還是沒羞恥心。上次被救護車載去台中的小朋友她爸跟你講的內容一模一樣,你知不知道他下場。
4。馬的,叫警察會不會太便宜你。
5。我先替你爸媽管教你這個人形垃圾筒。
(隨憤怒值的上昇,我用字就越來越不文雅。)
結果,終於店員看不下去了,急忙把我們勸停,不然,聲明第六點就會是<有本事不要只會打小孩,要不要試試欺負一下你眼前的文弱書生啊?>
我不知道我的聲音是不是很大,但,當我回頭時,在一樓的人視線焦點都在我身上,約略二樓也聽見了吧。樓梯口看見一雙腿停在那,大概是在聽現場直擊轉播。要不,就是正懷疑著還要不要現在離開這家店。
櫃台裡面有兩個人,我左後方是那一對吵鬧父子和那爛人的朋友。正後方有一個服務生,櫃台前有三個客人正在點餐,右前方那一區,七個人;正前方遠處,高中女生,兩人。
這些人,都在看戲。
比起我,他們都離那小孩更近。一直到我站到店門口和那人叫陣之前,沒有人,沒有人伸出一支援助的手。
我相信,這絕對不是我手腳太快。
說實在的,我對這些觀眾有些生氣。
當然,更氣那無良父親。什麼叫打我的小孩關你屁事。我真想回一句,那我打一個人形害蟲應該也是不干法律道德屁事吧!
你以為這小孩是你的財產,可以說摔就摔,說打就打,不想要時就丟到垃圾筒啊?這是一個責任啊!
做錯了事,固然是要糾正他,但我不認為這種糾正方式是一種適合的方式。
更不應該是當個耍手大掌櫃,反正自己不痛,打個小孩給苦主看,也就算道歉了。基本上,在這個年紀的孩子做錯,應該是父母的責任吧!是你管教不週的問題吧!該道歉的,是你這個做父母的人。要打,也是打你這個爛人才對。
氣死我了。吼??!來人啊,關門,放狗!
這樣打人很帥嗎?即便是四五歲的孩子也有自尊心好不好!該他在眾人面前受羞辱又把他丟在門外,這是在教他還是在製造一個偏差性格兒童?
更可恥的是,現場那麼多双眼睛看著這事發生,竟沒人有打算站起來干涉的表情。
只是看!
看!這是猴戲嗎?
我不相信大家會認為那父親的管教方式妥善合適,但,為什麼不說出來呢?這種忍耐是種美德嗎?這就是愛台灣的表現?
我冷著臉回到我的位子上。想著,我是對的嗎?也許我不該這麼衝動,也許我不該去更撩動那中年人的對抗意識,也許我不該在那孩子前和他父親爭吵,又也許,我不該期待人間處處有溫情。
但,幹!我知道下次遇到這種事,我還是會跳出來理論。只為了,我那小小的,自私的正義感。也因為,我的良知說,不跳出來是可恥的。
(旁邊的高中女生,偷偷的傳來了一張小紙條:我覺得你是對的(我附議)!)
940331 微之 于北城
PS:一如往常,生氣後我總是非常疲倦。